孙小果为什么判死刑(孙小果为什么判处死刑)
有些人很好奇孙为什么被判死刑(孙为什么被判死刑)。让小杰说说孙为什么被判死刑?
1.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查明,1997年4月至6月,孙以劫持、威胁等手段控制被害人,以暴力、胁迫手段强奸1名17岁、2名15岁的未成年少女和1名不满14岁的少女。
2.孙所犯强奸罪具有在公共场所劫持、强奸多名妇女等两个特别严重情节,并具有当众强奸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、强奸未成年少女、幼女(其中两名为学生)、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、又犯强奸罪等数个法定或者酌定加重情节。孙强奸罪在1979年已达到死刑的量刑标准。
3.与此同时,1997年11月7日,孙及其同伙在公共场所将两名17岁的女孩劫为人质,并对其实施暴力伤害和虐待,致使一名受害者重伤。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令人发指,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。1997年7月13日、10月22日,孙伙同他人,在公共场所对三名被害人大肆追逐、拦截、殴打,破坏社会秩序,情节恶劣,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4.孙的主观恶性极深,人身危险性极大,社会危害极其严重。他是一个严重的罪犯。
5.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手段、犯罪情节、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综合评定,认为昆明中院于1998年2月认定孙犯强奸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强制侮辱妇女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;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;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与1994年犯强奸罪相比,未执行两年四个月十二天的刑期,数罪并罚。决定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依法予以维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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